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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通篇都是讲概念,所有的具体指代都是例子而已。

    其开篇明义,就给整篇道德经定了基调:‘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的概念可以定义,也不可以定义,这就是道最自然的体现。

    一个东西可以用某个名字去象征,但它也不可以用那个东西去象征。这就是名义最长久的样子。

    这么说,你们可能不懂。

    举个例子:张三觉得人生就得轰轰烈烈,像火,李四觉得人生就得柔润平和,像水。

    那到底是像火还是像水?都可以,也都不可以。

    一个人觉得一块石头像老虎,另一个人可能就觉得像豹子,过一段时间裂开了,有人又叫它开花馒头岩。

    某个东西可以有永恒的名字吗?不可能,某个概念会是永远正确的嘛?不可能。

    牛顿奠定了力学,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理,之后又被推翻。

    千克的定义改了又改,太阳系行星的数量也因定义而变,这些变化就是‘易’,是道的理。

    就像《信息全知者》里,我就写过云鬼的视野和人类不一样。人类觉得大地是个球,但是云鬼觉得大地是放射电弧,仿佛烈火。

    所以老子对‘地’的概念,指的是本质,不是土地本身。

    知识会不断改变,会被淘汰,会更新,但智慧不会,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是智慧,而非知识。

    任何行为,其实没有对错,只有应不应该。

    名字c象征物什么的都是虚拟的,都是人定义的,世事一切都在变化,只有本质的东西不变。

    其本质的变化永远在那,可名状,也不可名状。说什么都对,说什么都不对。

    这既是太极,一阴一阳之谓道。万事万物都是这样的,是也不是,不是也是。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大道万变而中庸,无情而又至情。

    这即是:“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这里有个题外话,我为何要这么断句,纯粹是我觉得这样更合理,比较像老子的排版。

    因为联系上下文,他后面写的是“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都是‘有’c‘无’的对称排比。

    那么前面开头,就也应该是道可c道非,名可c名非,这种排比啊。

    相比起来,现在主流的断句很别扭,“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道可以说出来的,就不是长久的道。

    同一句话里,前面一个道字,指的是名词,后面一个道字,指的又是动词了。感觉和后文不匹配。毕竟道德经通篇,道这个字,只用来指代过那自然之母。

    搞得好像老子他老人家,故意往晦涩的方向说似的,其实老子一直都是尽量往简单的方向说的。

    当然,这和我断句的意思是一样的,内含基本没变,所以也就无所谓了,你们信哪种都行,这就是大道无形,天无常势。

    我甚至都怀疑老子在这里玩了个花活,当真微言大义,这句话怎么断句,意思都差不多本质是一样的,着实厉害!

    哪怕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么断句也可以!(定义的概念,一定不是长久的概念,定义的名字,一定不是长久的名字)。

    这太牛逼了让人无法曲解他的意思。

    回归正题,道就是道,自古有之,一切之处,万物之源。老子只是给他取了个名字,尝试描述一下。

    即便如此,老子也在开篇就告诉大家:我说的其实也不是道。

    等于什么呢,等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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