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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溪最宽的地方差不多有六七米左右,已经可以用小河来形容了。

    水是生命之源!

    这个不管在哪里,都是真理。

    人可以七天不吃东西,但三天不喝水就要挂;动物自然也是如此,在刚才那样的小溪边,都有动物饮水,更何况是在这一条算得上宽阔的大溪边了。

    不需要老虎提醒,在靠近小溪附近的时候,一行人就自动把声音压低了。

    众人渐渐走到小溪的附近,老虎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大家停了下来。

    接着,他俯下身,悄悄地走到一丛灌木丛的后面,然后拨开面前的灌木丛,向着前面的小溪认真打量起来。

    孙小平也扒开了一个草丛看了过去,以他的目力所及,自然看到此时在河岸两边,都有着不少的动物正在喝水。

    除了一开始他们看到过的那种尾巴是白色的鹿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鹿。比如说驼鹿,

    甚至还有麋鹿。

    麋鹿这东西在国内可是鼎鼎大名的神兽,四不像,封神演义这本书中,姜子牙姜太公的坐骑就是它。

    小溪边除了鹿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生物,野猪,野兔,山鸡,还有浣熊。

    当然了,现实世界的浣熊可不像是干脆面上的浣熊图像那么美好,事实证明,食品包装包装袋上面的生物其实应该是小熊猫才对。

    相比于小熊猫,浣熊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偷、恶棍。它会偷东西,闯进人类的聚居地,伤人,等等,一系列的事情,都跟它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甚至还有消息称,它会伤害人类的婴儿,而之所以会把这两种生物认错,主要是因为不管是小熊猫,还是浣熊,都有在吃东西之前,把东西放到水边洗一洗的习惯,看起来它们都属于洗洗更健康那一个行列的。

    除了浣熊之外,孙小平还看到远处,还有不少的红狐狸。甚至是在一颗野生栗子树的底下,还有一只棕熊正坐在那里啃食着地下的野生栗子。

    在老霉国内,大型的食肉动物比如狮子,老虎,豹子几乎已经灭绝,现在这片森林里面,最大的肉食动物是棕熊,但熊太笨,目标太大,而且因为是杂食性的,还不擅长伏击,跑的虽然不慢,但山林里大部份的动物,都要跑的比它快。所以,棕熊平时不太喜欢抓动物,他们更喜欢抓鱼,吃水果,掏蜂蜜吃。

    “这回不错,老板,这些鹿都比较大,有哪只是你看中的吗?”看着面前的鹿群,老虎舔了舔嘴唇,回头说道。

    这一次的鹿群可不止是一群,而是好多群,有三群北美白尾鹿,还有两群驯鹿,两群驼鹿,一群麋鹿。

    孙小平一眼看中了一头驼鹿。

    不是因为这个鹿的鹿角有够大,而是因为这个鹿够肥,相比于弄些鹿角回去做装饰,孙小平还是更期待尝一下鹿的味道,算起来他也是亿万富豪了,可到如今还没有吃过鹿肉呢。

    “我要那一头!”孙小平指了指那头肥硕的驼鹿,说道。

    顺着孙小平的手指看过去,老虎不禁有些意外。

    原本他以为孙小平会选择三群白尾鹿中的那只最大的鹿王,或者是麋鹿里面最大的那一头。

    但不成想,他竟然选择了一头驼鹿。

    “老板的爱好,还真奇特呀!”老虎无语地摇了摇头。

    一般来说,老霉国内的人是不怎么捕杀驼鹿的,因为这种鹿本身长的很难看,那鹿角更难看,你说它是鹿,还不如说它是马呢。

    马长了角,真地很难看。

    不过孙小平都说要这头了,老虎也不好说什么。

    他端起手里的枪支,将麻醉弹装好,然后瞄准了那头肥硕的驼鹿。

    旁边的何昭吉带着几个保镖这时候也都掏出枪,开始瞄准下面的鹿群。他们瞄准的全是公鹿。

    老霉国内地广人稀,鹿的数量很多,但打鹿的话,也是要本着打大不打小,打公不打母的原则来打,鹿也是群居动物,一头鹿王,享有着几头,甚至十几头,几十头的配偶。杀了一头鹿王,并不会对鹿群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很快,就会有新的鹿王出现。

    反而是杀了母鹿之类的,打击的会更大一些。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些人挑选的都是成年的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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