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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福建是我国重要的丝织品产地之一,早在1439年,朝廷便在泉州设立织染局,专门为皇室生产贡品。之后在景泰年间,福州知州毕亨也在当地设立了织染局,根据福州府志的记载,当时福州每年要向皇室进贡绸缎425尺,所用生丝1328斤,全由治下各县摊派缴纳。而到了明中后期,江南丝织业逐步兴起,在技术水平和产量上都大大朝过了福建,这直接导致了福建官办丝织业衰退。

    但官办丝织业的衰退并不意味着当地的丝织品市场就因此而畏缩,恰恰相反的是,明前期闽人大多用苎布制衣,对丝织品消费量不大。但到了明后期,丝绸类衣物反倒是成为了年轻人的服装标配。如泰宁县志中记载“泰之产只苎布,苎布之外,一丝一絮必易于外,而今富民子弟,服必罗绮,色必红紫,长袖大带,自为得意。一人倡之,十人效之,浮侈已极。”

    类似的记载在泉州府志中也有较为详细的记载,特别是在沿海地区,这种衣着习惯上的改变更是十分显著。消费习惯的转变,使得福建的丝绸市场不但没有因为官办丝织业的衰退而萎缩,反倒是在民间大为扩张。由于福建的产量有限,因此还会每年从江南进口大量的生丝和丝绸。在八通闽志、兴化府志、安海志当中,都有福建富商从江南大量购入丝织品的记载。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唐甄曾撰文“吴丝衣天下,聚于双林,吴越闽番至于海岛,皆来市焉。五月载银而至,委积如瓦砾。吴南诸乡,岁有百十万之益。”这个时期福建每年从江南输入的棉花和丝绸,总量可称之为天文数字。

    当然这些生丝和丝织品也并非完全被本地市场所消化,出口也是其重要的去向之一。通过福州、泉州、漳州三个主要对外贸易港口,福建的丝织品曾大量出口到日本及欧洲市场。由于倭寇问题,明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禁止与日本贸易,日本商人甚至不得不到东南亚市场购买中国丝绸。而精明的葡萄牙商人在广州收购丝织品,经由澳门运往日本贩卖,每年数量在一至三千担不等。

    16世纪最后的二十多年,日本所出产的银子有一半输往国外,其中大部分都进入了葡萄牙人的口袋。在1599至1637年这38年间有记载的史料中,葡萄牙商人自长崎运出的银两竟高达五千余万两,而这些银子中的绝大多数又通过澳门这个口岸,进入大明换成了丝织品和其他货物。

    而欧洲方向情况则有所不同,西方国家早在中世纪就从中国引进了蚕桑养殖,南欧的西班牙、意大利等国此时都具备了较强的丝织品生产能力。但由于欧洲的生丝价格非常昂贵,在欧洲市场上组织原材料来生产,远不如从遥远的中国进口生丝划算,因此欧洲商人的主要进口目标是作为原材料的生丝,而并非成品丝织品。

    关于这种情况,明末史学家何乔远曾对西班牙人和荷兰人做过评论“是两夷人者,皆好服用中国绫缎杂缯,其土不蚕,惟藉中国之丝为用,湖丝到彼,亦自能织精好缎匹,錾凿如花如鳞,服之以为华好。是以中国湖丝百斤值银百两者,至彼悉得价可二三百两。”

    而荷兰人从福建购买生丝所获取的利润也相当可观,目前福建最大的生丝外贸供货商许心素给荷兰人的生丝供货价大约在每担140两银上下,不但交易限时限量而且还要先收取预付订金,荷兰人仍是趋之若鹜。但这些生丝运到日本之后,就至少有一倍以上的利润。而马尼拉的生丝价格,每担生丝相比台湾也要高出一百两。为了获取更多的生丝,西班牙人甚至不惜冒险每年穿越太平洋,直接从南美殖民地运白银到东亚采购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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