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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是畏手畏脚的,只因为此前从来没有与普通的民众交谈过。师父生来高高在上,与这些平民沟通时,从来都是要到了想要的东西就坦然离去,对方即便因她受了惊吓,她也不理会;莺奴却总要顾忌礼仪措辞,太过礼貌就要受师父的训斥,就连交谈的对象也会不安。久而久之,她竟然变得不太敢开口了。

    此次来到吐蕃之后却不同,大概是因为语言本来不通,既然不明白措辞何为粗鲁何为高雅,反而自由,可以随便说话,也没有人因此责备她。等她逐渐精通蕃语之后,就发现自由乃是因为庸玛一家将她视作天赐的女儿,因此他们之间没有贵jiàn)的隔阂。

    她现在穿得邋里邋遢,像蛮族女人一样绞起辫子盘在头上,上背满货物,这副模样也已经洗褪了其与众不同的贵气;唯有这样,她才欣喜地发觉自己能与平民们交谈了。阻碍她与世俗沟通的并非陌生的语言,而是曾强加给她的份。

    这份的枷锁并非完全由师父安在她头上,并非全然是比她更加贵重的人塞给她的;那些街边的小贩、酒馆的博士、跑腿的杂役也自动将她看作需要仰头交谈的对象。清洁的头发和面庞、美丽的容颜、温柔的谈吐,已经成了这份的佐证,而不只是她的美德了。

    所以莺奴欣喜,也不全是因为获得了漂亮虎皮、吃到丰盛大餐,而是因为终于得到纯粹的自由和悠闲,尝到做世俗之人的滋味,感到十分松快。

    她背着货物向下一个山村赶去,在那里用三把石矛换了当地盛产的麻绳和草药;这草药又恰好为邻近的山民推崇,可以换成树绵和薄衣裳;树绵与麻绳随后又换成极好的刺绣青布,两天后又在盛产金沙的地方换成一小盒用过的金牙。

    她这样一路前进,逐渐来到人烟稠密的大村子;这些地方不但可以以物易物,也能用物换钱;只不过南诏还流行着贝币,十六枚贝壳称为一觅。走到这样的村庄,莺奴就知道她距离羊苴咩城已经越来越近了。

    莺奴沿途只用手中的货物兑换当地最优的产物,但凡当地人敢说这座山头的某物是云南最好的,莺奴立即要他们拿来看看。等她过了目,觉得不妨交换,这才完成交易。她跋涉了二十余村,已经能辨认苗蛮部落的生活中几件必不可少的东西,前后比较,懂得这些东西各自的优劣品长成什么模样,以此来推断部落里的男男女女们最需要什么、最富余什么,这样调查一番之后,她才开始买卖。

    莺奴是个非常聪明的商人,又有一副和善真诚的面孔,面对语言不通的山民们会特意露出自己见多识广的一面;她本并不喜欢炫耀,但发觉这些深山的住民看过她制作的唐弓、见过她以蕃民的手法捻制棉线以后,对她会更加,有时能获得意想不到的回报。她也喜欢他们,若不是还要赶路,会留下来多教些知识。

    等莺奴花费一个月、终于从连绵的山村来到南诏都城羊苴咩时,她坐着舒适的牛车、穿着整洁轻便的蛮麻,腰里放着一只苗绣的小钱袋,袋里装满了一串串的贝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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