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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的时间转瞬即逝,在二月初三这天的清晨,凌风和帝洵二人早早地起床洗漱,收拾一番。今天可是个大日子,不能轻率。

    一家人匆匆地吃过早饭,凌风取出偷偷炼制的草药。当他将草药持在掌中的时候,一股药香扑鼻而来。这是他和帝洵为孩子们精心准备的淬炼血肉的草药,其中有些草药所含精气过于阳刚霸道,也都被他们二人炼化得细润绵柔。另外,董秀珍本来就是国医圣手,即便是看似普通的几味药材,经过她的搭配,也能变为一副上好的固基灵药,更别说帝洵二人采回来的都是珍稀的灵草了。

    凌风众人刚刚收拾妥当,便有猎手们带着自家的孩子陆陆续续的赶来。虽然成人礼每年都有,但是这五年一次的洗礼却更像是一场隆重的盛会。凌家庄有两百多户人家,除去在外面打拼的,年纪过大的,一般今天都会来观礼。不大工夫,院子里就站满了黑压压的人群,好在凌风家院子宽阔,容纳个三四百号人不成问题。

    在房间的正门前面,摆着一方香案,上面有香炉、供品等。凌风居于正前方,帝洵与村里六位百岁以上的老人位于第二排,再往后,便是凌天浩等中年猎人,凌瑀和墨婉君等一干妇孺位居最后。凌瑀和大壮,石头,大个儿几人在后面窃窃私语。几个小伙伴少年时经常一起玩耍,都说童年的感情是最纯洁的,即使五年未见,凌瑀和他们好像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就像自己才离开了五天而已。

    “小瑀,你这几年都跟着村长去哪里打猎了外面好玩吗”大壮拉着凌瑀的手,小声地问道。凌大壮是虎子的儿子,年纪比凌瑀大三岁,在凌瑀小时候就曾说过要保护他。二人关系很好。

    “这个我和两位爷爷就在松林周围打猎的,你也知道,爷爷对我很严厉,所以我每天都与野兽为伴。很单调的,说说你吧。”凌瑀知道很多事情不能说,索性就转移话题。

    “我的生活也好不到哪儿去。成人礼的时候,我家老爷子非要逼着我去寒月城书,你也知道,我的性格就不适合干那些枯燥的事,后来还是天浩伯伯劝说,我爹才同意我跟着他去松林打猎,因为这事,他整整三天没跟我说话。”凌大壮回想着当时的场景,摇头苦笑。

    “其实去书也没什么不好,最起码可以不用整天像打猎一样提心吊胆。”凌瑀虽然年纪比大壮小,但是却很成熟,他能够理解虎子叔的苦心。谁喜欢自己的孩子每天与野兽为伴,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呢。只是这些话他并没有对大壮说,一是怕他年纪小不能够理解,二是尊重虎子叔作为一个父亲的尊严。

    “大个,你和石头这几年都在忙什么以后有什么打算”凌瑀扭头望向一高一矮两个小伙子。

    大个儿的真名叫凌云,在这四个小伙伴中是最高的,他皮肤白皙,眉清目秀,只是从其眼中微微闪过的狡黠的目光可以看出,他并不是一个像外表看上去那么乖巧的孩子。

    石头的真名叫做凌磊,皮肤黝黑,但却是那种很健康的黑色。石头虽然在四人中个子最小,但体格却是最壮实的,性格也是最憨厚的。

    “我打算去寒月城经商,咱们村里人每天打猎太辛苦、也太危险了,我要开茶馆、开客栈、开酒楼,让咱们村里人不用再过那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以凌云的聪慧,从商这条路的确很适合他。凭他的聪慧,他完全可以实现这些许下的愿望。

    “我打算听我爹的,老老实实的去书,也许以后会考取个功名,再不济,也可以去做个账房先生。”凌磊性格稳重,而且很听爹妈的话,是个很孝顺的孩子。

    “唉,没想到咱们还没想好长大是什么样子呢,现在却不知不觉地长大了,来不及想象,更来不及思考。我还是怀念咱们小的时候,去抓些小动物,打雪仗,还有咱们救过的那只小白貂。”凌大壮轻叹一声,回想着童年的时光,眼中一片怀念。

    “是啊,咱们小时候是村子里所有大人头疼的对象,顽皮、自由、淘气。掏鸟窝、抓松鼠、打雪仗、小白貂小白貂我知道了”凌瑀说着说着,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他一拍脑门,顿时明白了在松林的遭遇。

    怪不得当时看见那只玄冰貂就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怪不得它要送给自己那么珍贵的丹药,原来这一切都是有因果的。凌瑀确定,五年前遇到的那只玄冰貂就是自己小时候救过的那一只小白貂。凌瑀从小就开始修行,对任何生物的气息都过目不忘,只是那件事太过久远,以至于自己第一时间没有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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